为贯彻落实环保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进一步提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推动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2012年7月16日至21日,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在天津举办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宣贯活动。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监测中心,各省级环保部门及部分地市级环保部门的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人员,共计159人参加了此次宣贯活动。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三司周士荣副司长出席开幕式,并作大会报告。周司长首先肯定了近几年各级环保部门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强调虽然这几年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面对成绩各级监管干部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还要以“严”字当头、严之又严的的态度把好“制度从严、审评从严、监管从严、执法从严”四个环节,真正把严格监管的要求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周司长指出保证我国核技术利用事业的安全可靠,归根结底靠的是人,只有人的素质提高了,监管水平才会提高,环境和公众的安全才能得到保证。希望大家能在学习中提高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规律性的认识,在监管工作中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理念。随后周司长就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面临的形势和应对策略讲了第一课。
宣贯活动利用5天时间开展宣贯和讨论,围绕规范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学习贯彻环境保护部18号令,就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审评、监督、执法、监测、应急等工作程序、方法进行学习和交流,还邀请了中美放射源安保合作项目美方专家介绍美国废旧放射源收贮、运输、安保等相关内容。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近几年核技术利用产业发展迅速,监管要求不断提高,特别是监管队伍逐渐壮大,急需举办类似的培训活动,以满足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的需要。这次宣贯活动举办的非常及时、非常必要,为大家及时准确理解法规,提高核技术利用监管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升监管人员素质,推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人才队伍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宣贯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