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2年股份制改造先进企业的通报
永政发〔2013〕3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鼓励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永政〔2011〕1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对2012年度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浙江宏伟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钻豹磨具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3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快进入资本市场,为推进我市工业经济的转型升级做出更大努力。
永康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2日